芜湖市城市管理局法律顾问遴选公告
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法治化水平,根据《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芜市办〔2018〕45号),我局拟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单位,律师事务所需组建一支不少于3名律师的法律顾问团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法律顾问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准予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保证提供法律服务的水平和时间,对城市管理职能和业务工作有较深了解,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对住建领域相关执法工作有较深的研究,具有一定的政府部门行政管理非诉讼法律实务以及行政应诉的实践经验,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派驻的法律顾问须为该律师事务所正式职员。
(二)律师条件: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社会律师应当具有8年以上法律工作实践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熟悉城市管理、工程建设、城乡规划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未受过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身体健康,具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二、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一)参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研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并出具书面法律风险评估、法律论证分析和审核意见。
(三)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有关制度文件的研究、论证、起草和评估工作。
(四)参与我局重大合同、重大项目、协议的洽谈、协商,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和建议。
(五)对我局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重大、疑难的行政决定,提供书面的法律研究、审查和论证意见、建议。
(六)参与、协助我局处理重大信访、重大纠纷、突发性群体性公共事件或法律纠纷的会商、研讨及应对处理,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协助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
(八)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九)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的办理。
(十)参与行政听证、法治宣传,对我局开展法治讲座或法律知识培训。
(十一)参与、协助城市管理相关法治理论研究工作。
(十二)参与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并对案件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十三)为我局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和建议。
(十四)办理我局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应聘材料
我局诚邀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有意应聘者请提交以下材料:
(一)资质证明,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开展业务的有效文件、证件。
(二)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服务情况,参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决策咨询服务情况,具有代表性的咨询案例情况。
(三)近3年内代理过的城管领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例情况(如有)。
(四)拟为我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工作方案、收费标准。
(五)拟为我局提供服务的业务团队及核心执行人员的基本情况、从业经历、专业背景以及其他证明律师个人能力、经历的资料。
(六)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七)律师事务所须保证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否则将承担由此导致的相应法律责任。
四、服务期限及服务费用
(一)我局与拟聘法律顾问所在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聘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费用按年支付。
(二)在合同期限内,对不胜任工作要求或者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法律顾问,我局可以根据聘任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
(三)费用控制为2万元/年以内。聘期内诉讼、仲裁、复议等案件代理费另行商议。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芜湖市城市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s://cgj.wuhu.gov.cn)上发布芜湖市城市管理局法律顾问遴选公告。
(二)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以自愿填写芜湖市城市管理局法律顾问报名表,在2025年6月4日前直接寄送至芜湖市城市管理局执法监督科(邮寄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66号政务文化中心D区D329室),请在邮件上直接标注参加“芜湖市城市管理局2025年法律顾问遴选”。
(三)审核考察。我局对报名的单位及人员是否符合遴选条件进行审查,并按照公平竞争、择优选聘原则进行评价,初步确定我局法律顾问单位及人选名单,提交相关会议集体讨论确定。
(四)社会公示。对研究确定的我局法律顾问单位和人选,在“芜湖市城市管理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
(五)审核批准。公示期满后,我局将公示无异议的法律顾问单位及人选予以审核批准。
(六)聘任签约。我局向聘任的法律顾问颁发聘书,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联 系 人:市城管局执法监督科 邓晴
联系电话:0553-5013026
邮寄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66号政务文化中心D区D329室
邮 箱:whscgjfgk@163.com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