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芜湖市城市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为了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凝聚社会共识,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芜湖市城市管理局决定组织召开《芜湖市城市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听证会。现就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9日(星期三)下午3∶00。
地点:芜湖市城市管理局1号会议室(市政务文化中心D327)。
二、听证事项和内容
本次听证会主要针对如下问题进行听证:
(一)如何设置城市管理的体制和机制;
(二)如何规范市容环卫、景观设施、建筑垃圾、停车秩序以及口袋公园的管理;
(三)如何引导群众遵守公园宠物、车辆管理、公共空间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四)如何规范管理损绿毁绿、占道经营、违法建设等行为;
(五)《条例》有关法律责任条款设置是否合理,处罚额度是否得当。
三、听证参加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12人。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市民代表,基层执法单位代表,专家学者代表。
(二)听证参加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意见建议;
3.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4.专家学者应当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
(三)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
听证参加人采用自愿报名和听证单位邀请的方式产生。同类报名人数超过预定听证参加人数的,按照报名先后顺序确定;自愿报名人数不足的,由芜湖市城市管理局邀请。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7日24时止。
2.报名方式:可以采用电子邮件、信函的方式报名。
电子邮箱:whscgjfgk@163.com。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66号政务文化中心D区3楼。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立法听证会报名表》(见附件),对听证事项的基本意见和简要理由,参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以单位名义参加的,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等另行公告。
(二)对《条例》的其他意见和建议,也可以书面形式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反馈。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