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芜湖市地方标准意见的结果反馈
芜湖市城管局于6月29日至7月29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平台,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芜湖市地方标准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广泛听取网民意见、建议。
一、主要建议
公告期间,共收到有关单位提出的建议2条。
1.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占地面积”及“面积”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属于建筑物的,建议进一步明确建筑面积要求。
2.建议调整3.11节中公共机构定义。
二、答复情况
我们认真研究有关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三、采纳情况
针对有关单位提出的建议,我们认真梳理行业规范性表述及标准,使标准更符合地方实际,有利于标准的贯彻执行,具体采纳情况如下:
1.占地面积不采纳。占地面积指建筑占地面积物所在占有或使用的土地水平投影面积。建筑面积指建筑物各层水平面积的总和。给定一个核心占地面积是由于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站(点)所在区域不同,在实际建设实施中需要一定的弹性。
2.公共机构定义采纳。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31 号),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 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3.11节中公共机构包含“车站、码头、机场、体育 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与《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中定义不一致,同意修改。
2022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