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停车!芜湖正式施行
据悉,修订后《办法》共五章三十七条,在内容上做到了“五明确”:明确了管理体系、明确了规划建设原则、明确了经营和使用有关行为规范、明确了收费政策、明确了信息化建设要求。
-
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按照核心区高于外围区、路内高于路外、地面高于地下、高峰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等原则,由市发展和改革部门确定差异化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由停车场经营管理者自主制定收费标准。
-
机关、企事业单位配建的停车场在满足自用和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在非工作时间可以错时向社会开放。
-
鼓励商业设施、写字楼、旅游景区、体育场馆等配建的停车场在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
-
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停车资源共享利用协调机制,加强对错时停车工作的指导,实现区域停车资源开放共享。
-
鼓励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在春节、国庆节等重大节假日以及中考、高考和重要社会活动期间,向社会免费开放。
此外,《办法》还明确了可根据区域位置、停车资源供求状况、经营成本等因素,科学合理完善停车服务收费价格体系,通过差异化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调控出行停车需求,减少社会停车泊位资源浪费。
机动车停放问题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停车管理是衡量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准,也是影响市民幸福感和获得感的重要依据。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加,各类交通供给和需求矛盾日益凸显。如今,《芜湖市市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的实施,意味着芜湖将通过立法加强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进一步为城市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提供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