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市城管局副局长邵洁解读《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芜湖市地方标准

发布时间:2023-01-03 11:03信息来源: 芜湖市城管局阅读次数: 字体:【  

202311日,由芜湖市城市管理局提出并归口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DB 3402/T 34正式实施。市城管局副局长邵洁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该标准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目前,芜湖市作为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为保障居民身心健康、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加强生活垃圾治理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正在按照国家、省、市要求逐步推行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芜湖市城市管理局依据国家住建部《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技术标准》(CJJ 205)等有关规定,制定芜湖市地方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

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是什么?

本标准依据《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的规定,确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由4个大类标志和11个小类标志组成。其中4个大类标志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11个小类标志分为可回收物中的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有害垃圾中的灯管、家用化学品、电池,厨余垃圾中的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则无小类标志。

三、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一般规定有哪些?

生活垃圾应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应实施专项分流收集运输处理,不应直接进入垃圾焚烧等终端处理设施。其中为了避免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而不用的现象,规定生活垃圾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应符合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总体规划,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与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同步规划、建设、验收和使用。

四、应该如何规范设施设备配置?

针对住宅小区规定新建住宅小区投放点按附录AA类、B类和C类执行;现有住宅小区投放点根据实际情况按附录AA类、B类、C类、D类和E类执行。附录A中包含投放点的配置要求,附录B为投放点的效果示例图。同时,规范公共机构和公共场所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设置,在附录C中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方法。

五、垃圾分类如何处理?

可回收物交由资源化利用企业进行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暂存和无害化处理;家庭厨余垃圾、其他厨余垃圾交由厨余垃圾处理厂处置,餐厨垃圾交由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置;其他垃圾应交由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置;大件垃圾按《大件垃圾收集和利用技术要求》(GB/T 25175)的规定处理;装修垃圾进行分拣后应按弃料或弃土的属性由专业化企业进行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

生活垃圾分类的环境社会效益有哪些?

垃圾分类关系资源节约和资源利用,关系生态环境,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标准的实施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对改善城市环境卫生具有积极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实施本标准将进一步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规范化管理水平,让更多人行动起来,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一起来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一起来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实现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

解读机关:芜湖市城市管理局

解读人:邵洁

联系电话:0553-5014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