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市城管局副局长邵洁解读《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31 16:59信息来源: 芜湖市人民政府阅读次数: 字体:【  

2022525日,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芜政办秘〔20222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市城管局副局长邵洁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关键小事”。20209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深改委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112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2部门以建城〔202093号文件联合印发。2021914日,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皖政办秘〔202185号),要求“2022年底前各设区市至少有一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2023年具备条件的设区市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力争到2025年,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体系,设区市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出台《实施方案》,主要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政策文件精神以及省、市领导批示要求,全面部署我市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垃圾分类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程,具有社会、经济、生态三方面的效益。《实施方案》的出台,有利于减少环境污染、节约资源、变废为宝,推进人民城市建设,改善人居环境,让生活更美好、城市更文明。

一是完善分类投放设施,合理布局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商业场所和其他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装置,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提供硬件基础。

二是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地方立法,建立以法治为基础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完善制度标准体系,建立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提供软件基础。

三是抓紧抓实全链条管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从前端收集、中端运输、末端处置进行全链条管理,推动源头减量,使垃圾分类工作落实落细。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19月下旬,市城管局根据国家文件及省、市领导批示要求,在实地调研、座谈了解的基础上,起草了《实施方案》初稿。20211014日,市城管局书面征求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单位意见,在充分吸收有关意见并修改完善后,经市城管局党组会集体讨论,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

20211230日,市司法局书面征求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单位意见。

202217日,市市场监管局出具公平竞争审查意见。

2022125日,市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202259日,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

2022513日,经市委常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

2022525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芜政办秘〔202228号)正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2025年底,全市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体系,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三章22条,包括主要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主要目标

2022年底,湾沚区、三山经济开发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县市区至少有一半镇街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3年底,所有县市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基本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到2025年底,全市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体系,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二)主要任务

1. 加快分类设施建设

明确居民小区逐步推进撤桶并点工作,在投放点按四分类标准设置分类收集容器,配足、配齐“四分类”专用运输车辆。到2022年底,新增厨余垃圾处理能力400/日。到2023年底,各县市区、开发区各建成1处大件垃圾处理中心;除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外,其他各县市区、开发区各建成1处建筑垃圾消纳场;全市实现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效分开,打通生活垃圾回收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通道,推动实现“两网融合”,分类处理能力满足需求。

2. 加强全链条管理

推动源头减量,单位、家庭和个人承担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企业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推行净菜上市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减少厨余垃圾产生量。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量。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运输,严格实行垃圾分类运输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垃圾收运台账管理制度,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环卫专业作业单位向社区延伸。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可回收物由资源化回收中心进行回收利用,有害垃圾由具备专业资质的运输单位运至有资质的处置企业进行处置,厨余垃圾24小时内及时清运并密闭运输至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其他垃圾直接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置。

3. 推动全民参与

营造全民参与的宣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健全基层治理党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工作体系,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等活动,从孩子抓起,公共机构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广泛动员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提高居民知晓率和参与率。

4. 完善配套政策

推动地方立法,完善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到2025年底前,形成一批具有地方特点的生活垃圾管理模式。提升科技支撑,构建生活垃圾从源头到末端、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分类技术支撑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主要涵盖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职责、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强化考核评估四个方面内容。《实施方案》要求分级做好经费保障,并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税收优惠,采取多种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六、创新举措

一是结合芜湖实际。在芜湖融入长三角和打造省域副中心等背景下,按照省住建厅垃圾分类芜湖做表率工作要求,到2023年底,全市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基本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的目标。

二是细化责任分工。聚焦当前居民垃圾分类意识淡薄,社会协同力度不足,垃圾回收体系尚不完备等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明确18项主要任务,将任务细化分工到各有关部门,明确工作措施及完成时限,强化联动,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七、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加快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是落实部门职责。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落实目标任务、措施和保障,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充分发挥社区自律作用,党建引领共筑垃圾分类新时尚。

三是强化立法保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加快生活垃圾分类地方立法工作,增加刚性约束力,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纳入依法实施、规范实施的轨道。

八、解读机关

芜湖市城市管理局

解读科室:环境卫生管理科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5012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