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局机构职责

发布时间:2023-11-24 15:38信息来源: 芜湖市城管局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芜湖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芜湖市委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芜市发〔201711号)精神,设立芜湖市城市管理局(芜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市政、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指导监督实施;结合本市实际,负责拟订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负责拟订考评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市容管理和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容貌标准相关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户外广告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户外广告设施使用权的出让工作;负责全市亮化、美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报刊亭、摊点群的规范管理;牵头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指导、督查市容秩序管理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负责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置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参与城市公厕、垃圾中转站等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全市环境卫生方面新装备、新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应用;指导、督查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市区环卫设备采购工作;负责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推进工作;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用征收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督查环卫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负责市政设施管理;负责城市地下管线管理;负责雕塑公园的运营管理;指导、督查市政设施运行管理、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负责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七)负责全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教育培训、指导监督;负责跨区域和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等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负责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八)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市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考核指挥中心(市容管理科)、法规与行政审批科、环境卫生管理科、园林管理科、市政设施管理科

三、办公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政通路66号 

四、联系电话

0553-5013338

五、网址

http://cgj.wuhu.gov.cn 

六、邮编

241011 

七、邮箱

whscgjbgs@163.com 

八、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