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0603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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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相关问题 |
来信时间: | 2024-06-03 09:18 |
来信内容: |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需要缴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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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城管局
   答复时间:2024-06-04 08:31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相关政策的通知》(建计函〔2020〕1061号)文件要求,对经批准占用城市规划区内道路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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